纸质档案转数字形式能否算电子文件?多角度详细分析
纸质档案转为数字形式能否算作电子文件,是档案界广泛关注的问题。这种转变形式与电子文件之间有关联,也存有显著不同。下面从多个角度来详细分析这个议题。
本质属性
把纸质文件变成数字文件,需要用扫描和图像加工等技术手段。这其实是一种改变纸质文件保存和存储的方法,让档案管理变得方便快捷。电子档案是在电脑系统里直接制作的,从一开始就是用数字方式记录的。企业内部账目软件制作的电子文档,属于数字档案的范畴,它的制作过程完全依靠计算机技术,和采用数字手段处理的纸质账目文件有显著区别,纸质账目文件是先有纸质版本再进行数码化,而电子文档则直接在数据领域生成。
生成方式
档案的电子化处理需要依靠后续的技术手段,这个环节必须借助特定的仪器和程序才能实现。档案信息的形成过程,实际上是对原有纸质文件进行的再加工。而电子文档是在工作流程中直接形成的,没有经历纸张媒介的转换阶段。政府机构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文件,文件会直接以数字形态进行传递和储存,这种做法与将纸质文件扫描后处理的生成途径完全不一样。 政府机构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文件时,从信息的初始形成到最终发送,整个环节都在电子化条件下完成。职员把文件信息输入到平台里,规划好传送顺序和接收方之后,文件就会立刻变成数字资料,在网线里跑,等相关部门或个人收到并归档,整个过程就完成了,办事速度明显加快,同时节约了纸张,也缩短了文件来来回回的时间。纸质文件制作完成,必须由人动手扫描,才能变成电子版,这个过程很麻烦,还容易造成图像模糊、数据登记不准等情况。
法律效力
依照法律条文,电子文档只要满足相应规范,便拥有法律上的认可度。以经过认证的电子签名形成的契约为例,这类文件会受到法律的支持。至于将纸质材料转化为数字形式后得到的档案,其法律地位比较特殊,尽管目前正逐步获得承认,但在作为证据使用时,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佐证材料。比如在打官司的过程中,对于电子文档和数字档案的采纳方式有所不同。
管理要求
电子文档的整理有一套特定的准则,从创建、流转到保存都有明确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算不算电子文件,目的是保证其准确、完整且能随时调用。纸质材料转为数字形式后,除了要遵守电子文档的部分规定,还要注意和原本的纸质材料相衔接。比如档案机构在处理时,必须确保数字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编号相同。
安全风险
电子文件容易遭受网络攻击和病毒侵害,存在安全隐患,如果信息被更改或遗失,后果可能很严重。比如,公司重要的电子商业秘密一旦外泄,影响会非常恶劣。纸质文件转化为数字形式,虽然也有类似问题,但因为有纸质原件可以参考,风险相对较低,可以更好地管理。然而,在数字化操作时纸质档案数字化算不算电子文件,数据安全方面的问题也不应该被忽视。
利用方式
电子文档方便查找和传递,可以迅速达成多人网上共同查看、研究等目标,有助于提升工作效能。科研人员能够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科研资料,联合开展课题。纸质资料经过数字化处理后,虽然也能增强使用价值,但在一些需要互动的利用情形里,可能不如即时生成的电子文档好用,特别是在数据探查和智能处理这些领域。
多数人觉得,技术进步之后,纸质档案的电子化会跟电子文件没有区别,大家有什么看法,欢迎在下面留言讨论,如果觉得这篇文章挺有价值的,记得点个赞,也帮着转发一下。